关于LVE 为思电气产品被仿冒的特别声明
来源:www.LVEsz.com | 作者:lve803 | 发布时间: 2014-01-23 | 3544 次浏览 | 分享到:
LVE 为思电气 产品本身受相关专利保护,商标/产品型号等为我公司知识产权一部分亦受法律保护!

尊敬的广大客户:

LVE 为思电气(深圳)有限公司多年来依赖自主知识产权,研发、生产系列低压电气和仪表产品,在行业中处于绝对领先地位。产品本身受相关专利保护,商标/产品型号等为我公司知识产权一部分亦受法律保护!

并特别声明:我公司产品经过我公司长期、反复使用,在相关用户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,在行业内及相关客户心中已实际与为思电气的特定产品紧密相连,代表了特定性能和高品质,专属产品型号是为思电气产品重要商业标识,具有了显著性区别特征,属于为思电气特有的产品标识,是我公司知识产权的一部分,依法受到法律保护。市场上其他厂家,假冒或者滥用该系列产品型号,构成对我公司知识产权的侵犯,构成不正当竞争,属于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。违者必纠!

我公司产品型号按照独有规则和型号编制方法:仪表产品型号由国家统一型号和设计序号组成,比如单相电子式多费率电能表的国家统一型号为DDSF,  为思电气的智能电能表的设计序号为803,那么产品型号为DDSF803。如此类推,我公司还注册了 DTSF803,DTSD803,DSSD803等型号。为思电气与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签订了《占号协议》,是该设计序号的唯一合法使用企业。所有产品型号均取得《计量仪表型号使用证书》。为思电气 还推出了以33为设计序号的系列数显表。

近几年,市场上出现了外观类似或相近的仿冒产品,甚至直接套用我公司的产品型号,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利益和知识产权,造成了市场混乱,也给广大客户造成了很大困扰。为了维护公司和广大客户的利益,我公司法务中心已处理湖南,嘉兴,陕西等地多家公司侵权行为。 未来我公司法务中心将继续有计划的收集保存相关的证据。并与行业协会和相关市场监督执法部门合作,对不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公司或个人,采取必要的法律等措施。我公司特别提醒广大客户选购鉴别时,认准“LVE 为思电气”的品牌。更多产品详情,请查询本公司客服中心 0755-83427688 唯一官方网站 www.LVEsz.com


相关法律常识:(生产销售伪造产品冒充真产品将触犯刑法第140条)

我国《刑法》第140条规定,犯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,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%以上2倍以下罚金;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,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50%以上2倍以下罚金;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,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50%以上2倍以下罚金;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,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销售金额50%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我国《刑法》第150条规定,单位犯本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第140条的规定处罚。

 

产品信息


为思电气销售的各种产品以优良的品质、合理的价格和完善的服务,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好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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